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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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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同意,扬中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4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30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见《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⑤扬中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年内参加扬中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2024届扬中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复审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9日16:00。

2.报名登记表(附3,贴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岗位表,证书尚未领取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3.材料提交方式。以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转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请写成“报考的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务必保持联系畅通,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邮箱为:yzryrsk@163.com,联系电话:0511-88261393。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复审。报名资格由市人民医院进行初审,由扬中市人社局、卫健委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16:00,地点:镇江市创业大学1号楼104教室(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复审所需材料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原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在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招聘考试由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2B铅笔、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下同)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招聘单位将在笔试成绩网站公示之日20:30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合格线。岗位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其他。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试相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和考察由扬中市卫健委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扬中市卫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扬中市卫健委0511-88350766(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

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1-88396296

扬中市人社局0511-88395299

https://t.fenbi.com/s/00er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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