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有效缓解当前消防救援力量不足,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2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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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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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见习生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出生时间为1989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3日),具有全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原公安消防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有相关专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体、心理健康。有精神病史、遗传、传染性、慢性疾病、文身、吸毒史等严重身体、心理疾病的不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本人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或直系亲属、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个人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个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富康大道2188号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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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