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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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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时前将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13014768@qq.com)。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经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因防疫要求,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14:00,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学士街)。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考生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一份(下载、打印并签名)。

2、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面试地点:苏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学士街),请考生在面试当天9: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面试主要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问答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不超过5分钟,问答不超过10分钟。问答占6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40分。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特此公告。

附件1:资格复审表

附件2: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苏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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